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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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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9-07-25
名称: 中共深圳市委教育工委关于遴选2019年高校“廉洁使者”培训活动承办机构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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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教育工委关于遴选2019年高校“廉洁使者”培训活动承办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7-25  浏览次数:-

  根据相关工作需要,我委计划于2019年8月下旬举办深圳市2019年高校“廉洁使者”专题培训活动,现面向全国遴选承办单位,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深圳市委教育工委

  二、项目名称内容

  深圳市2019年高校“廉洁使者”专题培训班。

  为深圳市各高校学生约60人,安排为期5天的集中培训学习活动,中间安排相关参观活动,包括省廉政教育基地、“大潮起珠江,广东改革开放40周年”展览、蛇口改革开放纪念馆等。

  三、申报条件

  (一)投标机构须在本市合法注册、开办三年以上,具有为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事业机构提供培训的有关资质;

  (二)培训理念先进,专家资源丰富,培训方式深受欢迎,培训效果好,社会信誉度高。

  (三)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无区级(含区级)以上行政处罚。

  四、时间安排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此次项目于2019年7月25日,在深圳市教育局(https://szeb.sz.gov.cn/ )网站发布项目招标公告。

  (二)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须提交材料如下:

  1.项目申报书(含工作方案及经费预算)。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机构注册资料:包括本机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相关专业资料:本机构在本市组织开展的具有为政府部门或者大型企事业单位机构提供培训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承办教育领域项目经验的证明资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无区级(含区级)以上行政处罚证明资料;

  5.投标人认为与本公告规定相关的其他证明文件。

  (三)各单位须于2019年8月2日下午17点前发送相关材料到电子邮件并邮寄纸质件各1份至深圳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邮件以邮戳和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在信封或邮件主题处注明“2019年高校“廉洁使者”培训班申报”字样。逾期视为未申请。

  (四)我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单位,于8月上旬按照《深圳市教育局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评选。

  (五)通过评选确定合作单位,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六)公示结束后将与入围单位签署合作协议,并由入围单位协助主办单位进行筹备安排。

  (七)承办工作结束后,我局对承办项目效果进行考核评估。

  五、费用标准

  活动经费共195000元。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2102室

  邮政编码:518026

  联系人:韦春旭

  电话: 0755-88125373

  电子邮箱:gwb@sz.edu.cn

  深圳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9年7月25日

  


附件:

1.附件: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