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定,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并在实施过程中做到积分标准、积分结果、学位安排“三公开”。市、区教育部门也建立了监督、投诉机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公示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片区、招生程序、招生结果、新生名单、咨询投诉电话,不得擅自跨片区招生。
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投诉电话如下:
福田区教育局:82918360
罗湖区教育局:25666332
南山区教育局:26486225
盐田区教育局:25228529
宝安区教育局:27785240
龙岗区教育局:89551991
坪山区教育局:28344505
龙华区教育局:23336277
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88212140
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28333419
深圳市教育局:82661331 传真:8810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