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我市初三学籍的非深圳户籍随迁子女可以报名参加中考,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参加公办普高、民办普高和中职学校的划线录取,具体条件为:
(一)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父亲或母亲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四)父亲或母亲在我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且至少其中一个险种累计缴费满3年,社保累计年限计算截至2019年8月31日;
(五)随迁子女在我市具有3年完整初中学籍。
不符合上述条件但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随迁子女,可以在我市参加中考,但仅限于参加民办普高自主招生或中职学校自主招生、注册入学。